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卖到美国、欧盟还是东南亚?目标市场不同,要求也不一样

同一款配方,卖到美国、欧盟、印尼和新加坡,要走的流程完全不同:有的不用审批,有的上市前要注册,有的还要强制清真认证。

配方定完、准备找工厂之前,很多品牌方还没想清楚一件更早的事:产品到底要卖到哪里。目标市场不同,原料能不能用、上市前要不要审批、需不需要额外认证,答案完全不一样。这篇按几个常见市场分别说清楚。

完成封口的成品瓶,接下来进入贴标和出货准备
完成封口的成品瓶,接下来进入贴标和出货准备

美国:不是审批制,原料分新旧

美国膳食补充剂监管的核心是1994年的《膳食补充剂健康与教育法》(DSHEA)。产品上市前不需要FDA审批,但原料分两类:1994年10月15日之前已经作为膳食补充剂成分在美国销售的,属于“旧膳食成分”,可以直接使用;之后才出现的新原料属于“新膳食成分”(NDI),一般要在上市前至少75天向FDA提交NDI通知。

生产、包装和存放产品的工厂要在FDA做食品设施注册,并且每逢偶数年更新。目前美国还没有强制的膳食补充剂“产品列名”制度(国会有相关提案,尚未通过)。标签上要写明“Dietary Supplement”、带完整的 Supplement Facts 成分表;只能写“支持某项身体功能”类的说法,并附上标准免责声明,不能宣称治疗或预防疾病。

欧盟:没有一张“通行证”,新原料要单独看

欧盟层面统一了一些基本原则,比如维生素和矿物质的种类和形式,但具体执行由各成员国负责,不存在一次注册就覆盖所有成员国的“通行证”。很多成员国要求产品上市前向本国主管部门做通报。

新原料要看是否属于“新型食品”(Novel Food):关键是这种原料在1997年5月15日之前,在欧盟境内有没有被显著程度地食用过。有的可以豁免;没有的要向欧盟委员会申请,由欧洲食品安全局(EFSA)做安全评估。同一种原料,不同成员国的认定尺度也可能不同,进新市场前最好逐国确认,不要默认一个国家能用、别的国家也能用。

印度尼西亚:上市前要注册,保健品清真认证已强制

印尼的保健品(当地叫 Suplemen Kesehatan)由印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(BPOM)管理,不管是本地生产还是进口,都要先取得上市许可才能销售。

更需要注意的是清真认证:按印尼《清真产品保证法》及2024年第42号政府条例,保健品的强制清真认证已于2026年10月17日起生效。进口产品要通过印尼当地的代理或代表申请,具体流程和过渡安排以印尼清真产品保证机构(BPJPH)的官方公告为准。准备进印尼市场的品牌,要把清真认证放进前期规划,而不是等清关时才处理。

新加坡:上市前不用审批,但责任在卖家

新加坡由卫生科学局(HSA)监管健康产品。保健品目前不需要上市前审批,也不需要发许可证;2022年起有一个自愿的产品通报计划。但“不用审批”不等于“不用管”:产品安全和质量的责任在进口商、批发商和卖家身上,产品仍要符合HSA的规定,比如不能含禁用的药物成分、重金属不能超标、标签用英文、不能宣称治疗疾病。

另外,HSA已经在征求意见,准备从2028年起对包括保健品在内的“辅助健康产品”实行强制列名。计划长期在新加坡销售的品牌,值得持续关注。

先定市场,再定配方和工厂

目标市场决定的不只是标签语言和包装,更直接决定原料能不能用、上市前要走什么流程、需不需要额外认证。同一款产品从印尼换到新加坡,监管路径完全不是一回事,不能一套资料两边通用。在配方定型、找工厂之前,先把目标市场定下来,能少走很多弯路。

还在比较目标市场?把目标市场、核心原料清单和预计上市时间发给我们,我们会先帮你梳理判断维度,再确认需要补充哪些信息。具体法规以各国主管部门的最新公告为准。

依据

  1. 美国 FDA:Dietary Supplement Health and Education Act of 1994;New Dietary Ingredient 通知要求(21 CFR 190.6)。
  2. 美国 FDA:食品设施注册(Food Facility Registration)要求;Dietary Supplement Listing Act of 2026(H.R. 8370)提案,尚在委员会阶段。
  3. 欧盟:新型食品条例 (EU) 2015/2283;食品补充剂指令 2002/46/EC。
  4. 印度尼西亚:2024年第42号政府条例(清真产品保证);BPJPH、BPOM 官方公告。
  5. 新加坡卫生部、HSA:保健品监管说明;NutraIngredients,2026年7月,HSA 拟议辅助健康产品强制通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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